关于印发2017年新野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NH001-0202-2017-03055
新政办[2017] 55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新野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新野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2017年新野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整体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宛政[2009]40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县今年质量强县战略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质量发展“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为指导,以县委政府提出的“三品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全县总体质量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我县支柱产业,把服务新野经济建设、服务产业集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县,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确保建设质量强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县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以质取胜、追求卓越”成为主流质量文化,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达到全省前列、全市领先,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作用显著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走向科学发展轨道。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到2017年底,全县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本地生产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100%和96%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现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筑、交通、水利等重大建筑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7年底,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筑品质实现有效提升。在建筑用能监管、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改造和引导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突破。
(三)环境质量目标。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改善城乡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能源与生态、生活环境协调发展,基本实现生活能源清洁化和优质化,形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绿色能源产业群,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指标严格落实,城镇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加快低碳型社会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17年底,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地表水质持续好转,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并达到二级标准,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区域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节能降耗、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不断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夯实质量基础,构筑“品牌+”工程。强化质量体系认证,积极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工作。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律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定我县产业品牌培育规划,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项,完成新纺公司省长质量奖申报参评工作,完成诚德贸发农业类河南省名牌产品培育。深化河南省棉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完成“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产业集聚区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食药监(工商)局、工信委)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方式,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强化重要产品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产品合格率。提升食品药品、农产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工业产品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食品药品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工商)局;农产品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 10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达100%,验收交付合格率达 100%。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开发和应用,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农业局、教体局)
(四)加强服务质量监管。社会公共服务、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旅游、商贸、教育等服务业要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按照 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引导有条件的服务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交通局、教体局)
(五)加强环境质量监管。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以环境检测体系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强水源水质保护,加大水、空气、噪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各成员单位)
(六)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建立质量投诉(12365)、消费者投诉(12315)、食品安全投诉(12331)等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提升投诉办结满意度。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资、建材、食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工商)局;其他产品生产环节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七)推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大对名优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品牌工程的培育与保护力度,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品牌创建排头兵,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品牌创建目标。到 2017年底,新增省著名商标2个,河南省名牌产品 1 个,新增南阳市知名牌产品4 个,县政府质量奖 1 个,新增质量信用A等企业2个。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争取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产品1个,有机产品1个。在服务名牌上做文章,力争一品国际进行星级酒店认证;启动津湾桃花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争创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继续保持全国棉纺织名城称号;保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等荣誉。(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工商)局、农业局、商务局、卫计委、工信委、畜牧局)
四、明确工作职责
1、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质量强县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负总责。
(2)负责编制质量强县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完成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
(3)负责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强县工作会议,对质量强县工作进行研究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2、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质监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宣传《质量发展纲要》,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并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食品相关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认真做好强制性产品(3C)认证管理及实施工作。分阶段做好重要产品、民生产品、特种设备风险排查,确保安全无事故。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不断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
(2)财政局:为质量强县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将质量强县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3)发改委: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负责把质量强县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对外来投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
(4)环保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加强环境保护,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标准,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环保监测能力和水准。
(5)住建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6)农业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大力推进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我县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借助京宛、沪宛合作,推动新野肉牛、蔬菜和果品进京、入沪、供港,扩大新野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建设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监督控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等投入品以及贮存等环节的监管。发展标准、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无公害消费。
(7)旅游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推动旅游行业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突破点来抓,依托田园、生态、产业、人文等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小镇、黄酒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推动城郊乡以蔬菜为主的都市生态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桃花节、郁金香节服务项目,提高观光水平,形成拳头旅游产品。
(8)工信委: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的竞争能力。大力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开展“质量兴企”工作,保证质量强县总体目标的完成。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培育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市场、精通管理的现代化企业家队伍。
(9)食药监(工商)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按有关法律和质量规范要求,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做到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餐饮行业食品质量安全,推动餐饮行业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格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0)交通局:制定本部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方案,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
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统计局、监察局、卫生局、畜牧局、科技局、银监办等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制定本部门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落实质量强县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局面,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野县质量强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兴企活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工作责任体系,为有效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质量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质量强县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质量强县建设中来。广泛开展“3·15”、安全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质量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质量强县工作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立品牌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培养专业质量人才,为质量人才发展提供有利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四)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质量责任考评和奖惩制度,制定和完善质量责任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并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对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制度。对贯彻、落实《方案》不积极、不主动,行动迟缓甚至消极被动应付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工作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保证质量强县工作顺利推进和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