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新正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宛新环审[2018]2号 关于河南新正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电子玻璃加工及智能家居单火取电智能触摸开关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新正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新正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子玻璃加工及智能家居单火取电智能触摸开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项目丝印、烘干含非甲烷总氢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建议排放浓度的要求;项目切割、打磨含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评计算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和粉尘废气排放分别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建议规划部门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新的环境敏感点。 2. 废水。生产废水经一套斜管加药沉淀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且满足新野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3. 固废。一般固废:玻璃渣、粉料、不合格玻片、废靶材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废切削液、油墨包装桶、废网版、废集成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规定进行建设,设置全密闭的危废贮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生产期间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本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5868吨/年、氨 氮0.0587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41吨/年。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赵旭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