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新野县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的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形成了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与税收宣传的结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新野县国家税务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事项,同时依托内、外网站建立公开信息查阅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广度,充分发挥“一厅二网”(即办税服务厅、新野国税网站、新野政务网)的职能作用。及时将国税系统依法治税、优化服务、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新思想、新举措和国税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更为广泛、有效、深入地宣传。在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及答复工作。
(二)加强政务公开与办税公开的结合。全局始终把办税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让广大纳税人及时掌握我局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了解税收的工作脉络,把税收的施政方针和各项具体措施化作纳税人的自觉行动,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局对机构职责和服务标准实行“定位”公开;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征管流程实行“双向”公开;对涉税审批、违章处罚实行“定期”公开;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办税流程实行“顺序”公开,从而做到明明白白公开办税信息,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三)加强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的结合。对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问效”公开。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信息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坚持政务公开与纠风工作相结合,在拓展网上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办理力度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县局办税服务厅与纳税人联系最密切,利益关系最直接。县局办税服务厅建立了《廉政公约》公告制、公告《文明办税公开事项》、《即时服务承诺项目》、《限时服务承诺项目》、共产党员示范窗口等工作制度,坚持采取问卷、走访、座谈、意见箱、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政务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7年全年,我局通过新野县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1条。其中公告公示51条,工作动态44条,行政许可6条。通过县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8条。其中服务承诺1条,工作动态65条,信息公开2条.主要内容涉及税收政策更新、政策解读、涉税通知、对外服务电话公示及日常工作动态等内容。全年共开展涉税宣传2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4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800人次。
(二)回应解读情况:今年以来,暂无此类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方面仍存在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长效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及业务处理水平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野县局内外网、新野政务网、新野网、新野发布等网络媒体,发挥网络对外公开的主阵地作用,及时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知晓。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度。提高系统全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加强分析研判深度。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新野县国家税务局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