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物价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公开办函〔2018〕1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野县物价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现就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物价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17年5月,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德中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齐红新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路卓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物价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和技术保障”五落实。各股室由分管领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领导把关、股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网络,保证物价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相互衔接、共同推动、监督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针对我单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制订了我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形成了一套紧贴工作实际、真正管用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规章制度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
(三)编制公开指南,更新公开目录
按照要求,编制了《新野县物价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打印出纸质材料存放于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四)畅通公开渠道,确保公众知情
在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工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继续完善门户网站,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和互动性上下功夫,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专栏发布信息,提高透明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通过办门户网站,我单位公开了我县物价管理工作信息共5条,主要包括:我县物价监督检查及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工作情况等内容,使公众了解到我县物价管理工作的进展和相关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物价办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以物价办网站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我单位最新的工作动态。
(二)主动向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主动按时向政务信息中心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共公开纸质信息9条。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我单位通过本办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条,其中通知公告2条,法规规章2条,工作动态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按照规定,我单位自《条例》实施起正式受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未有群众或单位向我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按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工作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股室的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强,需要不断强化;二是工作机制虽然已经不断完善,但执行的力度不够强;三是对主动公开、不宜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缺乏准确划分标准,对有些政府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
2018年,我单位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网站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制度机制的贯彻执行,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新野县物价办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