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施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野县施庵镇人民政府;邮编:473540;联系电话:0377—66462226)。
一、概述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我镇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审核员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组织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三是召集相关部门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我镇制订了《施庵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强化保密审查意识,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杜绝乱公开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公开程序,拓宽公开载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的,按相应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而对于依申请需公开的信息,将会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公正、高效、便民,并按月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依照及时、务实和有效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在不断加大公开信息量的同时,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事项;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在新野政务网、新野阳光廉政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0余条。涉及乡镇动态、领导机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惠农资金、农廉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问政平台收到申请答复数20余件,已全部及时答复。
四、咨询情况
施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400余次,其中镇综合服务中心接待100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240余次,网上咨询120余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8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施庵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施庵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