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野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新野县气象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时完成本局文件信息的清理、文件属性划分及主动公开信息上网发布等工作。对本局所产生的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0项;气候影响评价2项;公告1项;重要天气预报4项;年度工作报告总结2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县气象局2017年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国家保密法规定、有关统计数据,需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公开。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机关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县气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仍需创新。
2018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气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新野县气象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