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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8 09:37:00 来源: 作者:xinyecms.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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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野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11日起20171231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野县公安局(电话:03776622261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运行正常,有效推进。主要情况是:

(一)调整组织机构。我局调整了由局长姜江任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提供必要保障。选调熟悉公安业务工作、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民警专门担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置专门电脑、复印机等办公用品,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三)制定相关制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编制说明》,并在新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制定了《新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印制了公文处理台账,确保内部工作程序规范。

(四)强化学习宣传。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视频讲座和视频讲话挂在公安网上,供全警学习;二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会议,学习贯彻施行《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主动向县政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经验材料的及时转发;四是在局大院内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安网首页显示宣传标语。

(五)加强督促指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考点。定期对局属各单位,特别是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等与公众联系密切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1231,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规范性文件7条;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公告5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形式公开信息136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份,受理市长信箱和行风热线及群众来信等69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邮箱、信件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截止20171231,我局收到公民提出的2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照条例的要求,我局均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了满意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认识不清。大多数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信访的关系,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特别是许多群众提出的申请过于模糊、简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政府信息程序化管理、精确化公开、流水化作业,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二是加强载体建设。结合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努力向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检索方式,实现信息的有效公开和便利服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民警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五是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队伍绩效考评和民警岗位责任考评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任务。

 

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