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14:56: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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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001-0202-2018-01003

新政 〔2018〕3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新野县《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有关要求,新野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南省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县纺织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质量强县、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全力推进企业升级改造、绿色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品牌引领、质量提升为主线,以提高新野棉纺织知名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品牌共建共享为抓手,积极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完善棉纺织产业链条和产业配套体系,促进棉纺织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全力打造“中国棉纺织”产业生产基地和棉纺织国际名城,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纺纱、主攻面料、打通印染、发展终端、塑造品牌”的工作思路,在政府、社会的共同推动下,在纺织企业的全员参与下,到2019年底,新野县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达到450亿元以上,实现产值在全县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工业增加值率年度提升率达到25%;自主品牌销售产品比重达到6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以上;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产品比重达到53%以上;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比重达到76%以上;建成相对完整的现代棉纺织产业体系,顺利通过省级棉纺织知名品牌示范区考核验收;最终将我县打造成享誉全省、誉满全国、驰名国际的先进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棉纺织产业成为全省纺织服装产业排头兵和全国重点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在建设省级棉纺织知名品牌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申报国家级棉纺织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创建主体。纺织服装企业作为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主体,要发动全体企业参与其中,宣传引导每个企业充分认识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鼓励企业负责人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新纺、华星、鹏升、罗蒙、诚德等纺织骨干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加大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严把产品质量关,提高客户满意度,安排专人负责名牌产品、知名商标、专利技术的申报工作,切实将品牌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品牌意识。各有关单位和棉纺织企业要进一步重视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将品牌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制定出台支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土地、财政、融资等政策措施,为品牌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制定出台获得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的保护奖励措施,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水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竖立宣传牌,开展品牌主题活动,引导企业参加权威部门组织品牌建设、培育和保护的讲座,聘请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培训,使品牌建设深入人心;发改、工信部门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工信部门加强对企业家培养和教育,扩大校企业联盟规模,积极引导纺织企业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走品牌发展之路;质监部门加强品牌培育和质量管理,每年申报1个以上省级知名品牌,到2019年底,确保2家企业纳入全省质量标杆企业,1家企业参与省长质量奖。

三是夯实质量基础。指导新纺、华星、鹏升等纺织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引导所有纺织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将骨干企业建设成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切实夯实质量基础。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标杆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骨干企业要推行首席质量官和品牌经理制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整体水平。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开展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管控,防止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故,防止出现因重大质量问题引起的国外通报、退货、索赔案例,防止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相关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等。质监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纺织服装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建设质量文化。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企业制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语,形成明确的质量和品牌建设理念。质监部门要指导纺织企业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鼓励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努力培育一批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质量标杆企业要将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品牌经营经验与广大企业进行分享,促进共同建设、共同提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主动配合质监部门加强对企业品牌的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开展质量展播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氛围。

五是提升核心价值。围绕主导产业,以新纺、华星、鹏升、诚德、罗蒙等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纺织企业建设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提高创新革新能力。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实现由“数量经济”到“品牌经济”的跃升,科技部门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工作服务力度,不断提高专利申报数量,纺织企业每年至少取得国家授权专利10个以上,使产品整体质量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六是维护品牌信誉。纺织企业要加强质量建设,在广大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和品牌经理制度,将质量问题消灭在企业内部。质监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诚信监督、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品牌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工商部门要加强企业售后服务管理,组织企业开展质量信誉承诺、自我声明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工商和质监部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努力提高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和顾客满意度,降低消费者投诉率。

七是优化服务环境。加大对产业集聚区投入,加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通讯、水、电、气、暖、安全、环保、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充分发挥质检中心在质量检测把关、技术标准制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定期进行质量状况分析,每季上报产业集聚区质量状况报告,建立有效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区域质量安全。建立品牌舆情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工信部门和纺织行业协会要完善知名品牌数据库,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品牌危机事件的预防和管理,减少品牌危机的伤害。

八是加强人才培训。支持工人招募和培训体系建设,通过与行业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已有教育培训机构,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企业共同扶持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水平和能力。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全面加强人才培育引进,以郑州轻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为基础,开展产、学、研合作,为行业发展培养和储备设计、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为品牌创建活动夯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育阶段(2017年1月至10月)

积极宣传知名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广泛动员有关企业主动参与其中。发改、工信、质监、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主导产业的培育,引导产业集聚、融合发展,努力提高主导产业在技术、标准、质量、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在全省的优势地位。质监、科技等部门要出台质量建设和专利申报政策,对集聚区企业品牌、专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县直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二)申请报批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1月)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县质监部门的指导下,向上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质监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后上报省质监部门。省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建设试点工作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根据材料审查和论证答辩情况,省质监部门作出批准决定。

(三)规划建设阶段(2017年12月—2019年10月)

成立品牌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编制创建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品牌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在实施方案中,对部门任务、时限、责任进行明确(详见附件:《任务分解表》),品牌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落实创建规划。每半年向省、市质监部门总结上报创建情况,随时迎接省、市质监部门的检查考核,确保24个月内完成创建工作。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2月)

2019年10月,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县质监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自查认为达到相关要求后,向省、市质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经市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质监部门,省质监部门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月—)

在示范期内,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县质监部门的指导下,每年将示范工作总结和示范企业上报省质监部门,收集各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品牌建设情况,迎接省市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集聚区企业的监管,严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对出现质量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速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工业、科技、工商、质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文广新局、人社局、科技局、安监局、食药监(工商)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创建各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品牌创建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品牌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品牌创建规划,制定工作制度和优惠政策,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布置下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专干负责制定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每月对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汇报创建情况;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创建服务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通过上下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确保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三)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精神,将产业集聚区内骨干企业作为评定政府质量奖和认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重点培育对象。对参与品牌建设的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注册审批等市场准入方面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在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优先报批并给予资金扶持;对企业获得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著名商标、高新技术称号等荣誉的给予奖励,对企业上市给予扶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和专题,集中对品牌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要深入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意识,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形成建设知名品牌的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