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1 08:28:09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县国土资源局
编号:201901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及房屋共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170043号、新170043-1号 | 赵安敏、曹喜英 | 文化路中段北侧 |
公告单位:
2019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