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

时间:2019-04-22 10:33:5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编号: 20190000117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是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05 月 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13838770121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王国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民路北段西侧(幸福路北侧)新政土征(1995)41号文件11.53X13.96=160.96住宅

















  公告单位: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