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首次公告
时间:2019-04-22 10:33:5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编号: 20190000117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是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05 月 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1383877012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国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人民路北段西侧(幸福路北侧) | 新政土征(1995)41号文件 | 11.53X13.96=160.96 | 住宅 | |
公告单位: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