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新野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全年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74条;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诉讼等情况。
二、2018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公开管理制度。
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编制目录说明,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对各单位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督办,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行政处罚书在网上全文公开。拓宽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环境问题以及建议意见通过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予以回应。
(三)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加强项目整合,力求界面友好,方便群众查询。根据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及时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了更新。组织开展系统内信息公开相关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派员参加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培训班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强化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开效率仍待提高,部分政务信息同步到公开平台不够及时,导致整体上信息数量还不足。
二是门户网站仍需完善,网站栏目及功能需进一步优化,以便群众能更快速有效的查询到需要的信息。
四、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是: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尤其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及时完善制度建设,整合信息发布平台,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订,及时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
二是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督促各单位加大信息更新力度。
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促进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好政府网站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