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NH001-0202-2019-01001
新政 〔2019〕 1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做好扩投资、稳增长,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促转型,优生态、保民生各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2019年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2个,总投资186.7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56.4亿元。为扎实推进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所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相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理念,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强力支持。项目法人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对手续办理、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和生产安全责任制,确保项目质量,杜绝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对标年度建设目标抓好责任细化分解和落实,对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逐项目建立台账,按月(季)度排出时间节点、完成投资、工程形象进度等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年既定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例会制度。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尽快建成。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有分包县领导、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一次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对例会中指出的问题明确专人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三、加强督促检查考评。完善项目建设通报考核制度,县政府督查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推进。每月对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新开工项目情况等进行通报;每季度看质量、看进度、看规模,看账目,按考评结果进行一次排序,确保项目建设务实求实。县发改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在配合政府督查部门做好督促检查的同时,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实行动态管理,监控好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明确1名熟悉工程建设和统计业务的同志担任项目信息员,负责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前期手续、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额等信息及相关凭证(包括立项、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原件扫描件,工程形象照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完成投资支付税票原件扫描件)报送至县发改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电子邮箱:xyfgxm@163com,电话:0377—66222558。年底综合绩效考评,要把项目建设作为考察选任干部的“赛马场”,将项目建设成效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或虚报进度,浮夸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促使项目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带动作用。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