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19000201)
时间:2019-09-06 16:40:14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19000201
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9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77-6633301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樊军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汉华路中段南段(滨湖小区) | 新G国用(2011)字第 008000-171号 | 222.02 | 住宅 | |
公告单位: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