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时间:2019-09-20 17:16:2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孙桂梅因保管不善,将090845-1号房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桂梅
2019年8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