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时间:2019-09-20 17:16:2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孙桂梅因保管不善,将090845-1号房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桂梅

  2019年8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