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NH001-0202-2019-01017
新政 〔2019〕 17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和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宛政〔2019〕19号)要求,现就建立完善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为基础,主动适应应急管理新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能力、促协同,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野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统分结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自然灾害减灾救援救灾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实施专项预案,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组织主管行业领域的抢险救灾。
2.坚持防救衔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的日常防治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治责任,促进实现综合防灾减灾。抢险救援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3.坚持上下贯通。夯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反应灵敏、上下联通、延伸到底、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
4.坚持不立不破。职能划转工作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防汛抗旱、森林灭火等职能划转设置“过渡期”,在职能、人员调整到位前,各相关部门按照原有部署和职责抓好工作,实现有序衔接,防止出现空档。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和要求,2019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始运行;2020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应急管理实现从安全生产监管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一体化综合协调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从应急资源分散管理向应急救援统一指挥、联合响应转变,实现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五项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参照国家和省、市标准,建立健全事故灾害风险预防控制标准、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及预警、响应、处置等应急管理分级标准;出台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和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县、乡两级响应标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具体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
2.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应急管理规划、政策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并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专项预案;组织发布灾害信息,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协调统一专业和社会等救援力量,定期参加培训、演练。
3.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责任。日常应急管理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方面,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相关灾种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后调查评估等工作,并牵头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
4.建立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立覆盖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修订完成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修订完成本地、本行业总体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成本单位应急预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各类应急预案的汇总工作,建立本级应急预案数据库。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要开展1—2次应急演练。
5.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府资金保障力度,安排储备应急预防专项资金;加强配备适应应急需要的高精专应急救援设备,做好资金、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应急服务能力。
(二)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四种能力”
1.切实提高应急基础能力。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和应急资源情况。2019年12月底前分领域、分类型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通过示范带动、标杆引领,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民爆、工贸、学校、医院、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消防设施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大力开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六有”为主要内容,开展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2.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快速调动机制,提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以消防为骨干,整合人防、地质、地震等各救援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各行业领域要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水利、林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职或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现场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
3.切实提高应急协同能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政企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应急救援资源共用、力量互补、联防联控的应急救援机制。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健全救灾捐赠机制,多渠道为应急救援筹集资金。要全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4.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环保、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实现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全县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纵向省、市、县、乡之间和横向有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加强困难救助、抢险救灾等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以应急救援指挥、灾害监测预警、综合性救援基地等为重点,谋划规划一批省、市、县应急工程项目。
(三)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五项机制”
1.建立健全应急预警机制。参照国家和省、市标准,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发布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制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及时获取和预报苗头性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建立健全应急会商机制。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气象、公安、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环保、消防救援、地震以及宣传、网信等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适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文化和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
3.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风险防治、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和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行业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在2019年8月底前建立健全本地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县直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信息发布、灾情报告、现场指挥、舆情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应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制度。
5.建立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优化细化评估工作规范,完善事故灾害评估专家会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灾害评估及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指挥。应急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牢固树立大应急观、大安全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合力。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并下设11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加强对各行业应急管理救援工作领导和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谋划和推进,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
(二)严格把握和落实责任。坚决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责任。要正确处理好“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和“破与立”的关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各有关牵头责任部门要紧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注重强化督导督查。县委目标办、“县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办公室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全县推进落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实行“双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按照分工清单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全程督办,逐年落实改革任务,督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提升,努力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