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01 08:39:41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遵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开展了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7条(其中:行政许可17条、行政处罚1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新野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民政部门相关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概况、权力清单、公告公示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三是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还不完善,主动公开的目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效率较低,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把审核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