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14:38:03 来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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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NH001-0202-2020-03017 

新政办〔2020〕 17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0〕7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起始年级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逐步消除城镇大班额现象,努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南阳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坚持分级管理原则。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按照县级规划督查、乡镇统筹实施、学校具体落实的原则统一进行。

  (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招生秩序,县政府决定成立新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做好招生工作。公安、人社、房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户籍、房产证、租房合同、不动产证、进城务工证明和工商执照等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制售虚假证件等不法行为,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证件的审查工作。教体局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管理,严格控制城区中小学校的规模、班额,并做好整个招生过程中的统筹协调。信访、公安部门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机构,做好本辖区的招生服务、组织协调工作。

  (二)压实招生责任,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策,全面抓好各项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接受外来招生单位的宣传,严禁本校教师代为学生集体报名等违规行为。如有发现,除追究教师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规模招生,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持续不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秩序等。各学校的录取结果要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申请受理等工作机制,加大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凡因学校招生引发的群众上访,学校校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解决问题,确保大局稳定。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也将成立督查组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过程中存在的徇私舞弊、违规收费、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对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 新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附件:

  新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   慧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陈全伟  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孟    中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 史政献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董明江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铁勤   县房管中心党总支委员

                 王旭县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朱今豪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华杰   县信访局副局长

                 张国云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传洛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张   傲    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方阳    汉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叙    城郊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国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相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