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建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3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宛新环审[2020]80号
关于新野县建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3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野县建鑫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野县建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3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配料机及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表3标准要求;厂区路面硬化、安装喷淋降尘设施、车间、料库全封闭。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且满足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以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养护废水集水槽收集汇入养护废水三级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循环使用;设备冲洗废水经车间地面收集沟槽收集后汇入养护区沉淀池内进行处理后用于成品养护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仓顶脉冲除尘器收集到粉尘经厂区收集仓库收集后作为填充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新野县建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300万块水泥砖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由新野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