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新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0-10-28 15:48:24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关于聘任新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全县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熟悉县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五)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3年以上,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向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和电子申报表(附后)、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批准

  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聘任

  经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新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吴培琳、张琼;联系电话:66211019;

  邮箱:xysffzzf001@163.com;

  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南段新野县司法局202室

  

       附件: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报表.doc

  

新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