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扶贫发展资金的公告公示

时间:2021-01-05 08:33:16 来源:县扶贫办 作者:县扶贫办

  关于分配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扶贫发展资金的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新野县2021年中央及省级扶贫发展资金资金分配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扶贫发展资金374万元

  2、省级扶贫发展资金1423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79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建档立卡对象走的原则分配资金。分配原则:

  一是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项目;

  二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人口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与建档立卡人口增收相关的扶贫产业项目;

  三是围绕增强建档立卡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项目。

  四是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附:新野县2021年第一批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监督电话:66222809

  监督邮箱:xyxfpb666@126.com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