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编制主体及时间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按要求编制完成本机关年报,于 1 月 28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和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县信息中心邮箱:xyxxxzx@163.com,并登录河南省年度报告报送系统(https://nb.henan.gov.cn)进行报送。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系统管理员需要变更的,请于1月21日前将本机关全称、管理员姓名、管理员手机号码(即为系统登录账号)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形式和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县信息中心邮箱:xyxxxzx@163.com。
二、年报格式示例及数据填报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均应按照国办通知的年报格式模板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填写,不得自行创造格式模板。信息公开年报涉及的数据,除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统计2020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结合2019年编制填报情况,现就年报中内容填报要求进行说明:
(一)关于“年报标题”
统一为《XX (单位规范化全称)**** (具体年份,使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关于“总体情况”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主动公开情况;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三)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章
我省仅省政府和省辖市政府具有制作规章的权限,其他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年报此栏均应填“0”。
2.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東力的文件。
(1)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度(注:以文件印发日期为计算截止时点)以本机关名义(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不计入起草部门的统计数量)制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没有的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2)本年新公开数量:本年度(注:以公开发布的时间为截止时点)本机关公开的以本机关名义制作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没有的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
(3)对外公开总数量:历年来(注:根据本机关实际,自本机关有规范性文件公开的时间开始计算)本机关公开的以本机关名义制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数,没有的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注:“对外公开总数量”应大于或者等于“本年新公开数量”)。
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本机关职权事项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本机关职权事项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3)处理决定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已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实施行政强制的总数。
示例和重点说明
行政许可:“上一年项目数量”,填报本机关上一年度行政许可项目数量,没有的填“0”,不得空白或者填入其他内容(注:(1)注意把握“上一年度”,例如:编制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上一年度即是指2019年;(2)注意本栏目只填报“行政许可”的项目数量,不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其他行政权力数量;(3)注意“项目数量”与“处理决定数量”的区别,例如:市教育体育局有“教师资格认定”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则“项目数量”填“15”;市教育体育局上一年度根据“教师资格认定”1项行政许可,作出200个教师资格认定,又根据其他14项行政许可作出2000个许可决定,则“处理决定数量”为“2200”;(4)“项目数量”的统计口径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的大项为准)。
“本年增/减”为本机关本年度增加或者减少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增加或者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数量的,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例如: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向下级下放行政权力等。
“处理决定数量”为本年度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数量,此项为已公开的处理决定数量,未公开的不纳入统计范,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应全部公开。
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是指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例如:行政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可参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职权事项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职权事项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3)处理决定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已作出处理结论的办件总数。
5.行政事业性收费。
可参照省财政厅发布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确定,统计口径以大项为准。
(1)上一年项目数量:指上一年度收费项目总数。
(2)本年增/减:指报告年度当年收费项目增减总数,分别用“+”“-”符号标明,无增减填“0”。
6.政府集中采购。
(1)采购项目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集中采购项目总数。
(2)采购总金额:指报告年度当年集中采购项目总金额
(单位:万元,保留四位小数),是指已公开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金额,未公开的或者不属于集中采购(例如:分散采购、自行采购)的不纳入统计范围。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我省由省财政厅公布。
(四)关于“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报告年度当年 1 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件数。
2.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指接收时间为上一 年,办结时间为报告年度当年的申请总件数。
3.属于行政查询事项:指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已移交档案等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数量。
4.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指答复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和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数量。
5.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指信访、投诉、举报等不作为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数量。
6.其他处理:该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 少数特殊情况。
7.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指接收时间为报告年度当年、需 在下一年办结的申请件数。
8.对同一个申请进行拆分答复的,按照拆分后对应的政府 信息项目统计接收数量。
9.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不纳入年报统计。
10.对申请人分类,根据本机关实际接收申请情况判定填 写,须尽量准确。
11.各单位在填写表格后,需复查数据勾稽关系,确保第一、二项之和,等于第三、四项之和。
(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年度当年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且 被复议机关受理的件数。
2.行政诉讼:统计报告年度当年被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且 被法院受理的件数。行政诉讼处理结果区分“未经复议直接 起诉”和“复议后起诉”,分别进行统计。
本表仅统计本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不包括本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例如:某机关2020年收到50件行政复议通知书,其中20件为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另外30件为行政相对人对本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则该机关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行政复议计”栏应只能填“20”,不能填“50”,行政诉讼同理。)
统计的时间范围,以收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例如:2019年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决定,申请人2020年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则该案件纳入2020年信息公开年报的统计范围)。
(六)关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此项内容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提出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要注意避免引发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工作的质疑。改进情况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应,避免漏项。改进情况要说明改进的成效,确保改进到位,避免引发社会公众质疑。
按照以下方式撰写,每一方面均需包括主要问题和改进 情况:
1.XX方面
2.XX方面
3.......
(七)关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需要报告的事项,可就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 执法活动以及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 息主动公开情况等内容进行报告。
(八)其他说明
表格中无相应数据的项目应填“0”。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部署,确保各项法定要求落到实处,准确及时编制完成年报;要确保编制质量,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内部协调,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表述有错漏等问题,高质量完成年报编制工作。
联系人:齐超凡 王金敏
联系电话:0377-66291886 0377-66267527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