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房产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6:44 来源:县房产管理中心 作者:县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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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0年度新野县房产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2020年度,新野县房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去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及时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新野县政府网站房管中心子网页公开公示公告信息17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2条;处理市长信箱和12345热线等咨询投诉共241条;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都能够及时公布,如保障性住房分配通知、建设计划等及时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 0
规范性文件0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3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1 10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0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0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本单位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0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开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三是工作动态信息上报的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与县信息中心加强联系,强化专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责任,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增强时效性,对各类信息要及时公开。三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物业管理、商品房预售等涉及民生服务、重点领域信息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