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品处置公告

时间:2021-05-21 13:30:1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主物品处置公告

  2021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野县人民路南段的小张物流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经营部内存放有涉嫌商标侵权的日化用品商品,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以上物品,并向标称的当事人及送货地点送达了扣押决定书、涉案物品清单及询问道珠口书,要求当事人宋某于4月17日来我局接受调查。

  上述当事人至今未来接受调查,小张物流经营店提供物流单据上电话为15175792018的宋某查找不到,被我局押扣的涉案物品至今未来认领。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发布公告,责令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至我局认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上述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产依法处理。

  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