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5 21:49:04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分配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新野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万元分配如下:
一、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建档立卡对象走的原则分配资金。分配原则:
一是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项目;
二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万元用于沙堰镇南村股份合作社交易大厅建设项目,该项目具体由县民族宗教局负责组织实施。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新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监督电话:66222809
新野县财政局监督电话:66222969
监督邮箱:xyxfpb666@126.com
新野县乡村振兴局
新野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