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07-19 11:10:41 来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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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NH001-0202-2021-01014

新政 〔2021〕 14 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保持县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态势,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贯彻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推进会精神,推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迅速在新野落地落实,激发高质量跨越发展内在潜力,筑牢高质量跨越发展支撑,推动重大项目、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拉高标杆,奋勇争先,促使全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质量

  严格按照《新野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工作条件,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单独设立统计工作站,设置专职(兼职)统计人员3—5名,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承担辖区内综合统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业务要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统计站长调动应事先征得县统计部门同意。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明确专职(兼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四上”企业和抽样调查企业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履行好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统计工作的领导,优化统计队伍,确定主管副职和有关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的审核,强化对涉及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基础指标、项目建设、财务报表和行政记录等资料的管理,确保全面反映全县行业、产业以及经济领域发展实际。县统计局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强化对部门日常数据的监测,避免相关指标数据出现异常波动。

  (二)壮大企业规模,培育“四上”企业工作

  科工信、住建、房管中心、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政策支持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以“四上”企业培育库为主体,充分运用新增“四上”企业奖励办法,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对象,引导和鼓励工商个体户转为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凡符合统计制度要求的法人企业要及时申报入库统计,进一步培育壮大企业群体规模。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部门要定期向县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新增、变更、注销等行政登记资料,及时发现新增单位,清理虚假空壳企业。

  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21〕15号)文要求,县政府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工作机制(“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机制见附件1)。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统计

  投资项目建设是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和着力点,是确保全年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项目引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把投资项目建设及入投资项目库统计工作纳入日常中心工作,经常性研究分析,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项目建设,大引项目,引大项目。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统计项目入库的范围是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教育、卫生、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各类中小建设项目,要及早培育规划,整体备案,不要分解;要鼓励现有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对实际投资大而备案投资额小的项目,要引导企业重新立项备案。三是完善资料。统计项目入库的基本要件是发改部门备案、项目施工合同、主体工程形象进度。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要到发改部门备案审批;要及时完善施工合同等相关手续;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加快进度。四是按要求入统计投资项目库。完善项目上报入统计库要件,尽快入库,如实统计,按照2021年投资领域凭证全覆盖,业务规范化要求,企业(项目)上报统计报表时,“本年完成投资”、“建筑业总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必须要有相应的计算凭证。县统计局投资专业负责收集企业(项目)上报凭证,对凭证的是否合格、是否规范、是否真实进行检查,并做好查询,确保上报数据与凭证保持一致。发改、科工信、住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提供和共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完备资料,及时协商解决入库入统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应统尽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划分经济运行部门工作责任。为加强全县经济运行工作统筹,提升各部门抓经济运行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控性,县政府对涉及全县经济运行工作的部门划分工作责任(经济运行部门工作责任见附件2)。

  (二)及时沟通信息,全面按时上报。实行工作任务月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各部门要将监控的经济运行指标完成情况、位次,及时上报县统计局;每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将“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所需资料手续及时报送统计局,按时审批入库(经济运行监控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三)政策扶持,奖励激励。实行“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激励政策,对直接申报登记并被国家批准进入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每入库一个“四上”企业,由县财政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经费奖励(奖励标准见附件1)。

  自2021年起,对直接申报登记并被国家批准进入统计投资调查项目库的,每新增入库一个计划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财政奖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3万元;每新增入库一个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1万元;每新增入库一个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励2000元。项目认定以进入统计国家投资项目库及后续能够提供月度有效凭证为准,奖励资金年终一次性兑现,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引进及项目统计工作。

  (四)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新野县拟入库“四上”企业及项目培育情况表”到县统计局。县统计局综合汇总后报县政府督查部门,由县政府督查部门定期通报“四上“企业及项目培育和申报入库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指挥有力、协调到位,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新野县拟入库“四上”企业及项目培育情况表见附件4)。

  (五)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一月一公布,一月一考评。对工作懈怠、推诿塞责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县政府督查部门牵头,会同发改、统计、科工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完善全县经济运行考核制度,将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平时考评结果作为全年绩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严格奖优罚劣。从2021年开始,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高质量绩效考核中,凡是统计制度规定能够提供的,均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附件:1、“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机制

            2、全县经济运行部门工作责任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机制

  全县“四上”企业入库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成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积极主动作为,密切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强化督促指导。

  一、责任分工

  1、县统计局:负责收集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名录资料,整理形成“准四上”企业线索清单;做好“四上”企业入库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申报入库企业资料审核和平台申报,并适时开展服务型监督检查,确保依法统计;负责向县财政局提供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的新入库“四上”企业名单。

  2、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四上”企业奖励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县统计局提供的新入库“四上”企业名单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转企”指导转型,做好“四上”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每季度季后15日内向县统计局提供上季度新设立的企业名录。

  4、县税务局:负责每季后15日内向县统计局提供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接近规模标准的企业名录;在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和入库申报过程中,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协助企业提供申报所需税务资料。

  5、县科工信局: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及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6、县商务局: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及个体户(含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加油站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7、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业企业和市政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8、县房产管理中心: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含物业管理、房产中介)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0、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及体育、健身行业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1、县卫健委: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2、县文广旅局:负责文化娱乐业、旅行社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3、县民政局:负责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业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4、县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5、县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快递业等所管辖行业单位的培育、筛选和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16、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工作。

  二、流程标准

  (一)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四上”企业申报要求,达到“四上”规模的企业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站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负责对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评估、核实,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材料进行拍照、录入,通过网上平台集中申报,由县、市、省、国家统计局逐级审批,国家统计局最终将审批通过的企业名录推送到一套表平台完成入库流程。

  (二)入库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企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

  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以及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及其他房地产四个行业小类。

  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达到以上标准的新开业企业(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必须是上年度10月份以后的企业)实行月度动态申报入库;由“四下”申报“四上”的成长型企业实行年度和下年2月申报入库。

  若国家调整“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则以最新标准为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全县经济运行工作统筹,形成政府领导、部门主抓、统计协助、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各级各部门抓经济运行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控性,切实加强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工作机制。

  (二)及时沟通信息,全面按时上报。每月20日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将“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所需资料手续及时报送县统计局,按时审批入库。

  (三)强化入库培育,加大监管力度。统计部门负责收集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名录资料,结合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整理形成“准四上”企业线索清单,将线索清单提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摸底排查所管辖行业单位(个体)的发展现状,将运行态势稳定、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能够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单位(个体)纳入各自领域的“四上”企业培育库,由企业(个体)自愿签订“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承诺书,建立正式培育库,培育库每季度审定一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培育库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要围绕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加强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对企业的成长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及时督促达标企业申报入库。

  (四)政策扶持,奖励激励。一是出台培育“四上“企业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融资、土地、水、电、气、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特别要稳定企业税收政策。在落实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方面,优先安排培育库的企业;在科技资金政策方面,积极做好争取支持。二是对新入库的“四上”企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奖励。对达到“四上”企业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四上“企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经费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对直接申报登记并被国家批准进入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每入库一个“四上企业”,由县财政奖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万元;每增加一个“个转企”,由县财政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三是增加岗位补贴。对在库的“四上”企业联网直报业务岗位每年补贴1000元,在2021年新入库的“四上”企业联网直报业务岗位补贴2000元,补贴由县级财政负担。

  (五)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对符合培育标准,但不愿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或优惠政策;对培育库中巳符合“四上”标准,但不愿登记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或拒不申报纳入联网直报库的企业,应对巳享受的扶持政策奖补资金予以追回,不再享受后续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等政策。

  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将“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培育入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县绩效办要将“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列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以新增“四上”企业数量为依据,切实加大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力度。

  附件2:

  全县经济运行部门工作责任

  1、政府督查部门:对成员单位经济运行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对涉及经济运行有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县发改委:依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序时进度,重点监控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监控、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全县重点项目总体推进情况,项目开竣工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引进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建设规模、开工时间等方面),项目立项备案清单及进度,滞后项目清单和存在问题;监控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3、县统计局: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通报全县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横向对比情况,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撰写统计分析,提出建议。

  4、县科工信局:重点监控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工业项目建设、技改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与研发项目、企业生产经营、产销衔接情况,重点关注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家公司电信业务总量完成情况,重点分析全县科技创新领域研发经费比重与提高幅度,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具体情况。

  5、县财政局:重点监测分析全县财政收入完成及财源、税源构成变化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县经济的影响,强化各级财政下拨资金所对应的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及统计工作。

  6、县税务局:重点监测分析全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税源变动情况,以及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情况,重点监控全县工业增值税、建筑业增值税任务完成情况。

  7、县人行、金融服务中心:重点监测分析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存款、金融机构贷款运行情况。

  8、县商务局:重点监测分析外经外贸、社会消费以及商贸物流建设项目等运行情况;分析商贸流通、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服务业运行情况。

  9、县农业农村局:重点监控全县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农民收入等情况,跟踪分析农业、畜牧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控全县第一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10、县文广旅局:重点监控文化、广电、旅游业发展和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11、县住建局:重点监控全县建筑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建筑业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及建筑业产值情况,跟踪分析全县重大城镇基础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12、县交通运输局:重点监控全县公路运输和客货运周转量及其变动情况;跟踪分析全县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情况。

  13、县房产服务中心:重点监控全县房地产业发展及去库存、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房地产业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情况,监控分析商品房销售面积情况,监控物业管理企业发展情况。

  14、县自然资源局:重点监控全县土地管理使用、建设项目用地(待批、已批未建面积)等情况。

  15、县供电公司:重点监控用电和供电情况以及电力项目建设情况,突出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变化和用电主体结构变化等情况分析。

  16、县邮政公司:重点监控邮政业务总量完成情况。

  17、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重点监控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引进、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产品价格、企业升级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情况,跟踪分析重大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进度以及入统入库情况。

  18、县卫健委:重点监控全县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全县人口自然增长变动情况,跟踪分析卫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9、县教体局:重点监控全县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在校学生变动情况,跟踪分析全县重大教育建设项目情况。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相关文件:《关于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工作的意见》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