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新征告〔2021〕18号)

时间:2021-09-27 11:06:01 来源:县政府 作者: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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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我县的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国家电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县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启动土地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用途

  关于被征收土地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号乡镇权属地类面积(公顷)开发用途
宗地一樊集乡陈河村水浇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二歪子镇寺门村水浇地0.3471升压站用地
宗地三歪子镇周单庄村坑塘水面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四歪子镇王小桥村水浇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五上庄乡韩营村水浇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六歪子镇棉花庄村有林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七歪子镇周单庄村有林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八上庄乡樊湾村有林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九上庄乡杨营村坑塘水面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十上庄乡田庄村坑塘水面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十一樊集乡后河村有林地0.0369风电机组用地
沟渠0.0031
宗地十二王集镇西赵庄村坑塘水面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十三王集镇西赵庄村有林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宗地十四王集镇史井村有林地0.0400风电机组用地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缴存、发放及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等进行风险点预测和评估,制定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自此公告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1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