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21:06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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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野县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一百余条,统计数据得到有效监督,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统计工作公开的需求。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多年来县统计局坚持每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让民众更为直接的了解全县经济发展态势。2021年,发布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五期,为全县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面的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二是加强审核监督,完善制度流程。印发《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均需要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局办公室备份并由局办公室回执后,方可依法依规公开。多个流程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近年来,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全体人员不仅要在市、县网站平台上发布动态、分析、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更要走出去,在中国信息报、省统计局网站等多个栏目发布信息,全方位,多层次,打开渠道,展现县统计局工作实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新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立还需加强,需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三是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