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委统战部机构职能
新野县委统战部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动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性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四)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及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参与拟订推动落实全县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承担对台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涉台工作部署,制订全县对台工作规划,组织对台宣传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调对台经贸与交流,处理全县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九)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侨务工作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全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统一领导我县海外统战工作,承担涉港澳事务职责。拟订我县海外统战工作政策性措施和规划并推动落实,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全县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全县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代管新野中华职业教育社。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