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17:27 来源:城郊乡人民政府 作者:城郊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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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野县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对我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乡政府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城郊乡党政办联系(地址:城郊乡人民政府,邮编:473500,电话:0377-66221017)。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郊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群众满意度得到新提升。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城郊乡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量,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及时公开政府文件。二是及时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以下政务信息:(1)政府机关简介,包括主要职责、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2)规划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招考录用、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今后,我乡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他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群众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更新补充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城郊乡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