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21:58 来源:新甸铺镇 作者:新甸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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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按照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新甸铺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镇2022年共受理人民网、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行风热线等反馈信件426件,已全部及时答复;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6条;共接受群咨询123次,其中镇政务服大厅接待1342次,咨询电话接听246次,网上咨洵55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办公室、各村、各镇直单位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渠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向老百姓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规范信息管理,提高公开质量

  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适中乡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助力我乡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动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实、有序开展。

  如对本报告有疑,请与新甸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邮编:473515;联系:03776659210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平台管理比较薄弱。

  (二)改进情况

  1、更为仔细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加强宣传,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3.加强信息更新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