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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关于新野县X003线施庵至沙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宛新环审〔2024〕16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关于新野县X003线施庵至沙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11411329006027140Q)关于《新野县X003线施庵至沙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十个100%管理要求;落实施工现场“三员”管理、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联网、扬尘防治预算制度;施工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严禁现场拌合或制作;作业场地采取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限制车速、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及时清除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加强车辆监管、装运物料车辆需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洒落;干燥天气洒水降尘;建议机动车辆使用清洁燃料,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维护和检修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沉淀处理,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定期疏浚(通)道路排水系统,清除边沟和集水管内的沉积物,确保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加强汽车的检查和维修,严防机油和有毒有害物的泄漏。
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双层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对沿线受影响村庄进行保护,车辆经过时减速慢行,对沿线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间设置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限值鸣笛,设绿化带,确保沿途环境敏感点位噪声排放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
4.固体废物。施工期,要优化土方平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经沿途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水沉渣清理后和生活垃圾一同外运处理,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种固体废物。运营期,加强环卫宣传工作,沿途设立禁止抛洒物品的标志并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杜绝随意抛撒废物的不良行为;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对抛撒废物及时清理。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隔油池废油及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污染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
(四)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和占地开挖表土收集后用于绿化种植、植被恢复;做好施工区和临时占地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严格在预定施工范围内施工,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制定完善的公路管理保护计划,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裸露地面,定期检查。
(五)防范环境风险。加强交通管理,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应规划特定路线;加强道路管理及养护,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