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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关于新野县施庵镇前罗村至歪子镇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宛新环审〔2024〕17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
关于新野县施庵镇前罗村至歪子镇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11411329006027140Q)关于《新野县施庵镇前罗村至歪子镇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十个100%管理要求;落实施工现场“三员”管理、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联网、扬尘防治预算制度;作业场地采取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绿化道路,加强巡护和管理,巩固和加强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成果。建议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使用清洁能源,保障公路规划行车速度,避免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增加。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沿线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禁止废水排入河道内。运营期,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定期疏浚(通)道路排水系统,清除边沟和集水管内的沉积物,确保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加强过往车辆管理,严防机油和有毒有害物的泄漏,设置警示牌,避免发生驾驶事故,采取车辆限速措施。
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双层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对沿线受影响村庄进行保护,车辆经过时减速慢行,对沿线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间设置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限值鸣笛,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保证路面平整,设绿化带,确保沿途环境敏感点位噪声排放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经沿途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水沉渣清理后和生活垃圾一同外运处理,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种固体废物。运营期,加强环卫宣传工作,沿途设立禁止抛洒物品的标志并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杜绝随意抛撒废物的不良行为;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对抛撒废物及时清理。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隔油池废油及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污染贮存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
(四)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和占地开挖表土收集后用于绿化种植、植被恢复;做好施工区和临时占地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严格在预定施工范围内施工,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运营期,加强巡护和管理,巩固和加强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成果,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制定完善的公路管理保护计划,加强宣传教育,定期检查。
(五)防范环境风险。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交通管理,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应规划特定路线;加强道路管理及养护,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