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18 09:35:02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作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新卫行审〔2024〕6号

  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委领导,各相关股室:

  依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新野县卫健委《关于规范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2023〕63号)等文件规定,大厅窗口按要求受理了以下诊所备案材料,经对纸质材料审查,当场核发《诊所备案凭证》。根据新卫〔2023〕63号文件要求,由医政医管股、中医管理股负责诊所备案后45天内的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工作。为加强监管,落实信息共享机制,现对本期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相关股室根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落实监管。

  附: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2024年6月11日

  附:

  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

  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事项地址许可证联系方式
新野汉华康仁诊所

陈丽娅

备案诊所纺织路东段22号MADJ5G7N-141132917D2192152****5729
新野汉华孙亚飞诊所

孙亚飞

备案诊所团结路中段MADJ2RPF-441132917D2192183****5883
新野汉华徐连军中医诊所

徐连军

中医备案诊所汉华街道东湍口村9组MADLKXKX-641132917D2182137****2172
新野汉城信朝宏中西医结合诊所

信朝宏

中医备案诊所北关老街20号MADEBMQ2-541132917D2222136****9609


  根据要求,现将上述诊所执业登记(备案)信息在新野县卫健委网站公示,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