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08 10:30:34 来源:县卫健委 作者:县卫健委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行审〔2024〕8号

  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委领导,各相关股室:

  依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新野县卫健委《关于规范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2023〕63号)等文件规定,大厅窗口按要求受理了以下诊所备案材料,经对纸质材料审查,当场核发《诊所备案凭证》。根据新卫〔2023〕63号文件要求,由医政医管股、中医管理股负责诊所备案后45天内的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工作。为加强监管,落实信息共享机制,现对本期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相关股室根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落实监管。

  附: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2024年7月4日

  附:

  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承办、注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事项地址许可证联系方式
新野汉华牙匠口腔诊所李浩注销纺织路东段22号MADJ5G7N-141132917D21921523814 XXXX
新野王集王化京中医(综合)诊所王化京中医备案诊所王集村3组MAD9AM0Y-141132917D22221378218 XXXX

  根据要求,现将上述诊所执业登记(备案)、注销信息在新野县卫健委网站公示,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