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08 10:30:34
来源:县卫健委
作者:县卫健委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行审〔2024〕8号
关于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备案)工作情况的通报
委领导,各相关股室:
依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新野县卫健委《关于规范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卫〔2023〕63号)等文件规定,大厅窗口按要求受理了以下诊所备案材料,经对纸质材料审查,当场核发《诊所备案凭证》。根据新卫〔2023〕63号文件要求,由医政医管股、中医管理股负责诊所备案后45天内的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工作。为加强监管,落实信息共享机制,现对本期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相关股室根据工作职责,依法依规落实监管。
附: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2024年7月4日
附:
县卫健委行政审批股承办、注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公示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单位 | 法人(或负责人) | 事项 | 地址 | 许可证 | 联系方式 |
新野汉华牙匠口腔诊所 | 李浩 | 注销 | 纺织路东段22号 | MADJ5G7N-141132917D2192 | 1523814 XXXX |
新野王集王化京中医(综合)诊所 | 王化京 | 中医备案诊所 | 王集村3组 | MAD9AM0Y-141132917D2222 | 1378218 XXXX |
根据要求,现将上述诊所执业登记(备案)、注销信息在新野县卫健委网站公示,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