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征告〔2024〕12号)

时间:2024-08-1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华润电力新野县200MW风电项目配套储能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城乡建设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涉及城郊乡李湖村1宗地,土地总面积约1.3299公顷。征收具体情况见下表:

  

宗地号乡镇权属地类规模/公顷开发用途
CNZ城郊乡李湖村果园0.0644储能站
城郊乡李湖村水浇地1.2655
合计1.3299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拟征地现状调查

  由相关乡镇组织有资质测绘单位会同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现场测绘,核定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种类和数量。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按照“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六、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