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国庆期间燃气充装单位安全隐患行政约谈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4-09-29 08:42:24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月2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国庆期间燃气充装单位安全隐患行政约谈暨迎接交叉互查工作推进会。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晓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负责人王理军对全县7家燃气充装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治专题行政约谈,传达了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同时部署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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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企业一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及记录制度;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及事故报告制度等,建立档案。二要登记、检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液化气储罐、压力管道、气瓶、压力表、安全阀及相关安全附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是动态监管的,设备是有检验周期的。要坚决杜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问题出现。对报废的特种设备要及时进行注销使用登记。三要配备与气瓶充装许可条件规定相适应的充装作业人员,要有社保证明可查。四要充装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及使用情况。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产权气瓶赋码充装制度是条红线,要用好气瓶充装质量溯源系统这个技术手段。五要落实产权气瓶充装责任制度。严防非自主产权气瓶、非赋码气瓶、报废气瓶、超期未检验气瓶的充装现象发生。六要配备安全总监及落实安全员及岗位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3条以及市场监管总局74号规定要求,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特种设备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并明确岗位责任(需任命文件,可以兼职);按要求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制度的落实。

  国庆节前后县局将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燃气充装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监察,确保维护群众节日安全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