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4103001号)

时间:2024-10-30 15:27:01 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野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口 。

  联系方式:13838770121 。

  

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院振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新野县汉城街道西关白衣堂31号房权证:14546号;土地证:1997003356号范金风






  登记机构: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