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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6:08:43 来源:县气象局 作者: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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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土壤墒情,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11月13日08时至2024年11月14日08时,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新野县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野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7-66222348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