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跟庭为镜 借评议为尺——全市检察机关“五观摩十评议”活动在新野举行

时间:2024-11-18 10:06:26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五观摩十评议”活动部署,近日,南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组织卧龙、高新、邓州、唐河、社旗、内乡、镇平七个基层院对口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对新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进行跟庭观摩评议。南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梁青江等人到庭指导并参与庭后点评。新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尹清芳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以专业的姿态和严谨的态度履行着公诉职责,通过精准的讯问、详实的举证质证以及有力的法庭辩论,清晰地呈现了案件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条文,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行为。庭审观摩结束后,新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杰俊主持召开了庭审评议会,全体观摩人员参加评议。大家针对法律适用、公诉技巧、文书质量等多个维度,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价。在充分肯定公诉人优点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公诉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梁青江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进行评议:“今天的庭审公诉人进行了认真准备,整体效果较好,达到了预期目的,但还有能改进提升的地方,可以在示证过程中使用PPT展示,公诉人应加强普通话水平等。要持续推进‘五观摩十评议’活动,灵活运用线上加线下等方式,增强公诉人的理论知识储备、法律文书制作和司法实践技能,提高案件整体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新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艳在庭后点评中指出:一要从细节着眼求极致,公诉人要从细节中正确把握案件事实、规范适用司法程序、严格遵守出庭标准;二要从问题着手求提升,针对起诉书、公诉意见和讯问环节等暴露的问题,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和出庭公诉水平;三要从素能着力求质效,要学会善思考、多总结,公诉人要增强事实判断能力、指控犯罪能力和庭审监督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