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2 09:03:36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履行机制,确保我县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后依规合法实行,我县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现按照《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对2023年-2024年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后评估。本项工作被纳入年度法治南阳建设考核内容,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一、评估目的:

  一是评估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二是评估决策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为决策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三是通过评估总结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决策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原则:

  一是评估客观公正。评估工作在全面了解基层意见、科学分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评估意见。

  二是广泛吸收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对实施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结果注重实效。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依据,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以下3项:

  (一)新野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牵头评估单位:县妇联

  (二)新野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牵头评估单位:县妇联

  (三)《新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牵头评估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评估方式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等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由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牵头,采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及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评估,具体评估要求见《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后评估报告(纸质版盖章)上报至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