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野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12-12 09:03:36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新野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将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的《关于制定新野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关于新野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决策事项调整出事项目录。
附件:新野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4年12月12日
新野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2024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项目 | 新野县乡村振兴局 | 第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