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住建局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房产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措施。
(二)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县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承担县本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本级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改造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房屋预售许可后续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物业服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住宅产业化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黄卫东
联系电话:662856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新野县解放路南段
二、污水处理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维护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等工作。
(四)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郑雅周
联系电话:662269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新野县城郊乡南张营村
三、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负责对城区道路及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
(二)负责对市政道路大、中、小型工程的施工工作。
(三)负责对部分开挖道路的管线工程或其他工程进行施工及管、坑路面修复。
(四)负责对城区管辖的井盖、泄水板盖的更换、维修。
(五)承担城区内河管理职责。
(六)负责对城区排水设施的改造、扩建、维修工程进行施工。
(七)负责对市政设施的巡查、监察、维护管理等技术性工作。
(八)配合对违反了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理。
(九)负责城区内河渠体维护、水体水质维护、沿渠道路路面维护及两岸排水管道、检查井、窨井盖、路沿石、护栏等市政设施维护,沿渠渠道水面和沿渠道路环境卫生、绿化、亮化管护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十)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绍权
联系电话:662992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新野县纺织路西段
四、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更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措施,并协助推进落实。
(二)承担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内城市更新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方案审查、报批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开展城市更新等工作。
(五)承担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划、计划和制度的落实。
(七)负责全县住建行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等工作。
(八)承担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等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县白河滩公园日常管理、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韩卫东
联系电话:605737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新野县消防路西段
五、城建工程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技术服务、宣传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动态评价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指导、技术服务、技术标准应用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明标准化创建、安全专家动态评价等具体工作。
(五)指导全县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
(六)承担全县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县本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定额。
(十)参与拟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办法等工作。
(十一)负责房屋建设及市政设施招标投标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十二)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宁
联系电话:6626333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新野县健康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