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公示

时间:2025-01-22 14:46:0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经营单位食品品种不合格项 目处理结果处理依据备注
1新野县君康乐馍店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责令改正、罚款4000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