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公告
为持续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企业(单位)条件
(一)在我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与资金使用单位一致,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近3年来没有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五)其他按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二、支持内容和方向(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包括: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大集、集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连锁经营、其他商业基础设施。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包括: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快递站点、商贸物流体系建设。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包括: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流通企业物流仓储设施、流通企业供应链转型升级。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包括:商品化处理设施、其它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包括:生活服务供给、其他。
(六)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括: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中转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等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点、再生资源回收车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单位)申请。申报企业(单位)向辖区乡镇(街道)分管商务工作人员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同一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在申报范围。
(二)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由乡镇(街道)分管商务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商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复审和推荐上报。县商务局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调研基础上,通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会或聘请第三机构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复审后,按程序推荐上报纳入重点项目。
四、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廉股长 电 话:13837723926
邮 箱:xyxswjsmg2022@163.com
地 址:县商务局商贸和物流业发展股
附件:1.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pdf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