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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春节将至,鉴于近期肉食品价格上涨,为确保全县城乡低保和“五保”人员春节能吃上肉、吃上年夜饺子,过一个幸福、祥和的传统佳节,县政府决定,对全县低保和“五保”人员免费发放肉食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2007年底在县民政局注册纳入城乡低保和“五保”的人员。 二、发放标准:每位低保和“五保”人员供给1斤肉食品;低保和“五保”人员是回族的,发放20元人民币。 三、领取方式:低保人员凭票到县城区定点屠宰场及指定供应点和各乡镇定点屠宰场领取;回族低保人员可凭低保证直接到辖区所属乡镇民政所或所属县直主管单位领取相应款项。“五保”人员由乡村两级直接发放到人。 四、领取期限:2008年元月30日—2月29日。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春节期间对低保和“五保”人员免费发放肉食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关注民生、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2、加强组织协调。县民政局要依据2007年12月底注册的城乡低保和“五保”人员花名册印制肉食票据,并同时加盖县民政局、物价局印章后,将肉食票据发放到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民政局提供的花名册,将肉食票据发放到每一位低保和“五保”人员手中。县商贸中心要积极组织肉源,积极发挥主渠道用,保证肉品质量,确保市场供应。 3、强化部门监管。县定点屠宰办公室要强化市场稽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县畜牧局要加强检疫防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物价局要做好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严格价格执法,控制价格无序上扬,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乱涨价,不执行国家现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此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尽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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