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区治安巡防大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第一号)
为切实做好城区治安防控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组建新野县城区治安巡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治安巡防队员60名(均为男性)。
一、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28周岁(即1990年4月1日以前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
3、身高在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
1、普通类警校毕业生;
2、普通类院校体育类专业毕业生及体育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
3、退役武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2、体检
3、政审
4、体能测试
5、签订劳动合同
政审合格人员若超过60名,则采取体能测试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0名作为招聘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劳社保局
3、报名要求:警校及体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退役武警需持毕业证、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5张。
4、联系电话:65033580、65033581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