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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认真按照《新野县“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所拥有的职能权力进行自查清理,并及时上报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物价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权力清单进行了审核确认,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将审核后的权力清单在《新野政务网——新野县机关效能建设专题》栏目中予以公告(在网站首页热点专题做链接窗口)。 本次公告的权力清单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由各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全责,并负责咨询解释。若公告的项目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变更的,由单位提出申请,依法按照程序及时更改。公告的项目若有疏漏和错误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新野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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