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001-0101-2008-02001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野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2002]15号)和《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2]74号)等文件的规定,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指导和服务;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九)负责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和民族宗教、外事、旅游、侨务、侨联等方面的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领导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房产管理局、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野宾馆、县信息中心。
(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内设10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挂县政府机关党委办公室牌子)
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文稿进行格式、文字把关及编号工作;协调政府办公室及政府口各单位日常事务,组织安排值班、业务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开展政务接洽、交流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县政府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管理值班、通讯、文印、收发、计生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全县节假日休息时间及上下班时间调整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县政府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秘书科
负责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制式公文的撰稿、印制、发放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电和综合会议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综合性调研报告。
3、目标管理科
负责上级对我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分解及我县政府系统目标体系的立项、分解、运行监控及考评工作。
4、政务信息科
处理、上报政务信息,组织、指导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编发县政务信息及县长参阅件。
5、农经科
负责农村经济及县政府涉农部门有关会议、文件、事务的承办及协调工作。
6、经贸科
负责涉及工交、流通、财税、金融保险、外经外贸等部门关会议、文件、事务的承办及协调工作。
7、社会发展科
负责县政府各社会发展部门有关会议、文件、事务的承办及协调工作。
8、机要档案科
负责文电收发、分办、印制和印章管理及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机要保密和档案工作。
9、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10、综合调研室
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综合性会议上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活动;做好《县长参阅》内刊的编攥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