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6条、第7条
二、承办科室:上港乡民政和劳动保障所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承办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朱西宾 副乡长 电话:13937797689
具体负责人:魏新仁 民政劳动保障所所长
电话:13937745952
承办人:孙转伟 电话:13838770433
四、申领范围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需提交材料
1、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服务承诺时限
材料送达齐全后10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八、办理程序


九、政策咨询
上港乡民政和劳动保障所 电话:13937745952
十、投诉举报方式
上港乡纪委办公室 电话:66382004
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