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办事指南
农 村 五 保 审 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7-09 浏览: [打印]

一、法律法规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6条、第7

二、承办科室:上港乡民政和劳动保障所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承办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朱西宾     副乡长   电话:13937797689

具体负责人:魏新仁   民政劳动保障所所长 

电话:13937745952

承办人:孙转伟    电话:13838770433

四、申领范围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五、需提交材料

1、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服务承诺时限

材料送达齐全后10日内上报县民政局

八、办理程序

   

九、政策咨询

上港乡民政和劳动保障所   电话:13937745952

十、投诉举报方式

上港乡纪委办公室          电话:66382004

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电话:6622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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