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制定有力措施,确立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思路,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项制度”。
一是推行收费标准控制制度。选择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走访座谈,以往年缴费金额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缴费标准,各职能部门据此向企业收费。二是推行收罚项目备案制度。凡涉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收执罚工作的,执收执罚部门必须于年初将该年度执收执罚项目许可证、收罚依据报县进行审验备案,不备案者一律停止执行。三是推行无检查日制度。除办理刑事案件和省、市安排的突击性检查外,每月的1号至25号是企业无检查日。任何单位到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等,须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检查计划,经县审批后方可集中在月底进行。四是推行“绿色通道”制度。除治安、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外,凡运输棉花、蔬菜的车辆,县域内一律不得拦阻查验;外地车辆进入城区出现轻微违章行为只纠章不罚款。五是推行效能环境监测点和企业绿卡制度。选择26家企业作为效能和经济环境监测点,每月将职能部门到企业检查、罚款等情况向县优化办上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效能监察座谈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24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发放“绿卡”,从严控制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和罚款。六是推行企业生产经营轻微违规行为初次犯错告知免罚制度。要求职能部门本着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对企业首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一个方面的轻微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同时通过指出企业的错误,帮助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改善管理,使企业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七是推行联系点制度。每一个职能部门对口联系一个企业或项目,在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招商引资、行政审批、争取上级政策或资金支持等方面,扎扎实实办一件以上实事,为企业或项目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八是推行群众举报查实一次下岗制度。凡全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经群众举报查实有“三乱”或不作为、乱作为影响行政效能、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岗、辞退或开除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为确保“八项制度”得到落实,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野县在全县实行“三线”问责。第一线是行政效能问责。不定期组织对机关干部作风进行巡查,对“效率不高、服务不佳、作风不良、规章不守”的干部实施效能问责,视情采取诫勉谈话、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去现职等处理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第二线是效能考评问责。对县直103个党政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分层次分类型按照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等十个方面实行效能考评。对位列政府部门后2名和党群单位及公共服务单位后1名的,由县委、政府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第三线是作风效能问责。对群众反映或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机关或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作风效能问责,问责的程序按照初核、发放问责书、被反映人(单位)报告情况、督查落实、责任追究的步骤进行,对根据有关规定要追究责任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受到追究的单位取消其当年取得综合性荣誉的资格,对受到追究的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http://ov.xinye.gov.cn/xnjs/